大皖新闻讯 据广德法院2月20日发布,为牟取经济利益,销售有毒有害的性保健品及假药给他人食用,一足浴店老板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近日,广德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彭某销售假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
2022年7月,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彭某经营的足浴店进行检查时,现场查获多种性保健品,经检测,有十种产品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有四种产品属于假药。另查明,2018年至2022年,彭某通过非正规渠道,多次采购多种性保健品,在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进行销售。检察机关认为彭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广德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规,销售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违反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其行为分别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销售假药罪,证据确实、充分。彭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但彭某具有部分犯罪未遂、坦白及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从宽处理。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