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一起89岁高龄老人赡养纠纷案近日经过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终于尘埃落定,修复了老人与子女之间的亲情,也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家住霍山县的陈老太太年近九旬,育有五女,老人原本一直住在小女儿家,但小女儿因患乳腺癌,身体及经济状况使得她无力独自承担母亲的生活起居,遂要求姐姐们一起轮流赡养,但因姐妹之间的种种矛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陈老太太起诉请求五个女儿履行赡养义务并支付赡养费。
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开庭审理时,法官发现陈老太太没有出庭,经询问了解到老人已下身瘫痪不能下床。考虑到直接判决会影响老人与孩子之间的感情,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开展调解工作。法官来到老人家中察看了老人的身体状况,发现老人躺在床上,只能靠人搀扶才能坐起,视力和听力也严重下降。法官还了解到,老人的大女儿已近70岁,无经济收入,生活也较困难,其他女儿都是农村普通家庭,经济条件均一般。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告诉老人的女儿,赡养老人不仅是法律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根据陈老太太及其女儿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轮流赡养、雇人陪护、敬老院养老三个调解方案。各方反复讨论斟酌,最终同意了除大女儿外的其他女儿轮流赡养的调解方案,使得陈老太太老有所依,妥善化解了此次家庭纠纷。
陈坤柱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