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由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盗窃、职务侵占一案,近日在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吴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
吴某某一直供职于某医药有限公司,是单位的“老员工”,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名“老员工”因沉迷网络赌博欠债,竟然打起了公司的主意,将罪恶之手伸向了自己的东家。
经查,该医药公司在相关药品生产过程中,需要添加一种贵金属材料作为催化剂,价格较为昂贵,为妥善保管,公司将该贵金属放在处于24小时监控下的公司中央控制室的保险柜中。公司安排吴某某和生产部门负责人高某共同负责该材料的入料领料登记、定期巡检等工作,并由吴某某和高某二人各自保管前、后四位开锁密码。2020年至2021年期间,吴某某为获取不法利益,在没有权限获取高某所保管的四位密码的情况下,趁高某输入密码时,通过偷看获取密码,并趁公司下班无人之机陆续将保险柜内存放的贵金属盗走变卖。为防止巡检时被人发现,吴某某将贵金属倒出后,随即在盛放贵金属的容器里填入相同重量的氯化钠,并按照原样贴上封条。
在快要将该贵金属全部偷完时,吴某某不但没有停下自己的行为,反而一直在伺机寻找下一个作案目标。2021年至2022年期间,吴某某利用自己是仓库管理员的便利条件,将自己负责保管的另一种催化剂材料偷偷运出公司变卖。吴某某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没想到公司的一个决定让其露了原型。2022年7月,公司决定将暂时不使用的贵金属进行返厂处理,并安排吴某某对贵金属进行清点返厂。知道纸包不住火的吴某某开始玩起了失踪,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直到公司重新安排人员进行清点返厂工作,被调包的贵金属刚一返厂便漏了马脚。
吴某某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共计三百余万元的损失,其本人非法所得已经全部挥霍一空,未对公司进行赔偿。2022年11月,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大观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某某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大观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获悉受害公司经营压力等情况后,积极加强与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查找变卖的贵金属去向以及吴某某名下财产情况,及时将回收人员尚未处理的部分金属返还公司,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挽回了损失。大观区检察院将持续能动履职,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窃取公司财物以及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产的行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章伟 汪薇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