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在微信朋友圈销售新型冠状病毒抗原试剂盒,货值金额达100余万元被移送公安部门……2月2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维护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秩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选取一批相关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涉嫌销售伪劣消毒酒精被立案调查
2022年12月28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青阳县蓉城镇美洁厨房用品批发部经营场所和仓库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消毒酒精(75%乙醇消毒液),标签上无生产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等信息。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扣押94瓶“消毒酒精(75%乙醇消毒液)”。12月30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对被扣押的94瓶“消毒酒精(75%乙醇消毒液)”进行抽样检测,该产品酒精(乙醇)含量为32%,未达到其标注的75%(±5%)。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青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涉嫌未经许可在微信朋友圈销售抗原试剂盒被移送公安
2022年12月21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王某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EGENS 25Frascos*500ul新型冠状病毒抗原试剂盒,货值金额达100余万元。当事人未经许可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线索移送至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
涉嫌销售假冒N95口罩等被查处
2022年12月27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别某某销售的17箱“诺泰力”无菌医用防护口罩系侵权产品。2023年1月2日至3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前往河南长垣、湖北仙桃、潜江开展集中查处,成功打掉三个制假窝点;赶赴江苏常州、江阴成功查处两处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窝点。
办案人员现场扣押侵权N95医用无菌口罩50余万只,查获各类假冒注册商标标识400余万份,目前已销售N95医用无菌口罩500万只以上、各类假冒注册商标标识600万份,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口罩被调查
2022年12月20日,怀宁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徐某在怀宁县工业园内未经许可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制售医用防护口罩。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一举捣毁该窝点,当场查扣口罩11.9万只、包装袋9万条。经查,当事人徐某于2022年12月5日以0.30元/只的价格从某医疗科技公司采购22万只医用防护口罩和1万只医用外科口罩,将其中11.9万只医用防护口罩转运至怀宁县工业园内租赁厂房中,自同月16日开始,徐某利用自行印制标注某医疗科技公司厂名厂址的包装袋,对上述医用防护口罩进行再包装后,通过网络平台以0.46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截至案发,成交28笔(均因物流中断而未发货),货值金额5474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怀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药店涉嫌哄抬价格被罚款2000元
2022年12月25日,桐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12315平台投诉,对桐城市康顺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2022年12月9日,当事人从“药师帮”平台购进50人份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进价为5元/人份,2022年12月9日至25日,当事人以18元/人份的价格销售20人份,以16元/人份的价格销售30人份。当事人在进货成本不变或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提高药品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桐城市市场监管局当场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