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阜南县人民法院消息,1月30日,在新年工作开始之际,春训之时,阜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某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20年,被告人刘某某在担任阜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该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工程承建及款项拨付等方面为闫某某等人及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钱款共计人民币285.1373万元。2020年下半年,刘某某安排时任阜南县妇幼保健院财务科负责人赵某某采用虚开卫生医疗耗材发票的方式,套取5万元公款用于个人使用。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审理。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的展开,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核实,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被告人刘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没有异议,当庭自愿认罪,并对自己违法违纪行为表示忏悔。本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