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月14日,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严惩坑农害农、侵犯农民企业家权益犯罪,办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1231件,支持农民工讨薪592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亿元。
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五年来,我省依法保护科技创新,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构建大保护、同保护格局,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155人,同比增长82. 6%;对涉科研企业、科研人才犯罪依法能不捕就不捕、能不诉就不诉。宣城检察机关在办理朱某某等4人侵犯商业秘密案中,对危害较小且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王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主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制定《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安徽版”,合肥、滁州、宣城等地检察机关先后与沪苏浙检察机关签订反走私、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社区矫正等协作意见,司法协作领域不断拓展。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严惩坑农害农、侵犯农民企业家权益犯罪,办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1231件,支持农民工讨薪592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亿元,促进乡村宜居宜业。
制定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五年来,全省检察院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活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767人。芜湖“10·12”1·26”污染环境系列案办案组荣记集体一等功。组织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开展5个特色子专项,与省林长办联合制定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立案办理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2万件,主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2亿元,督促清理、修复被占用和破坏林地、耕地19.5万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1.1万公顷。
成功办理“南四湖”专案,督促有关部门投入1.6亿元治理污染水域,办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推广。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7起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会场中国角展示。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起诉非法捕捞犯罪1580人,提起渔业资源保护公益诉讼571件,督促当事人投放鱼苗1500万余尾。
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1491人
报告指出,全省检察院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1491人,提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735件,向违法行为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金18亿元。
坚决守护生产安全,与省应急管理厅会签《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起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817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城公益诉讼案件692件,全国检察机关现场会在安徽召开。六安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查处违法储存、运输、私售成品汽油案件45件,8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守护成品油行业安全。
大皖新闻记者 叶晓 徐琪琪 余康生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