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铜陵发布1月13日消息 为改善空气质量,经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铜陵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于1月13日-15日,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铜陵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于1月13日-15日,在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作业点(117°54′09″E、30°51′34″N)和枞阳县钱桥镇作业点(117°14′01″E 30°59′48″N)择机组织实施地面火箭人工增雨作业。
人工影响天气使用地面BL型火箭,实施作业时,100米范围内严禁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围观和从事其它活动。
作业点10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爆炸声时,应立即隐蔽,以免弹片落地伤人。
由于作业火箭弹属爆炸物品,有一定的危险性,请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敲打,要及时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朱奇,联系电话:0562-8814719),以便妥善处理。
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