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1月2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
2022年12月29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当晚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警范围为全省除黄山外的15个市。
2023年1月2日起,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好转。经专家会商研判,预计1月3日全省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满足《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
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1月2日2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并终止省级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和空气质量实际情况,有序调整预警级别并做好相关工作。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