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2月30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截至2022年12月,全省12.7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圆满完成,主要集中在发展改革、教育、生态环境、农业、文化市场、城市管理等各执法领域。
记者了解到,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全省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国务院垂直管理、国务院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但以国务院部门管理为主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除外)应当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安徽省行政执法证》同时停止使用。人民警察等特殊岗位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据了解,行政执法证件是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身份证明。《行政处罚法》明确要求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人员要亮证执法。
俞星新 彭继友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