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2月28日,芜湖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安排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具体为: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至二年级,于2022年12月19日(周一)正式放寒假;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一、初二年级于2023年1月3日(腊月十二,周二)正式放寒假;初三年级于2023年1月9日(腊月十八,周一)正式放寒假。
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于2023年2月4日—5日入学报到,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周一)正式上课。
高中阶段:高一、高二年级于2023年1月9日(腊月十八,周一)正式放寒假;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五,周一)正式放寒假。
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于2023年2月4日—5日入学报到,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周一)正式上课(其中高三年级1月30日正式上课)。
幼儿园、特教学校寒假时间比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通知明确,三至八年级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考试,开学初是否考试由各校自行决定;九年级、高一期末考试推迟到下学期进行,具体时间根据疫情形势、教育教学进度等情况另行通知;高三年级期末考试原则上在本学期末进行。期末考试一律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考试结果主要用于对教学质量做出科学判断,指导教师精准分析学情教情,切实改进课堂教学。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