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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原创 2022-12-28 19:38

大皖新闻讯   12月28日,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显示,《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安庆市实际,制定了《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该条例对市场环境、产业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法律责任都制定了明确的细则。

据了解,《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2022年10月28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2年12月1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许大鹏

大皖新闻讯   12月28日,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显示,《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安庆市实际,制定了《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该条例对市场环境、产业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法律责任都制定了明确的细则。

据了解,《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2022年10月28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2年12月1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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