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2月28日,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显示,《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安庆市实际,制定了《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该条例对市场环境、产业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法律责任都制定了明确的细则。
据了解,《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2022年10月28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2年12月1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