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市发改委网12月23日消息,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发出通知,重新核定蚌埠至罗集等11 条道路客运班线票价,详见附件。
通知指出,此次调整的道路客运班线票价为最高限价,具体执行票价由各客运经营企业根据运输经营和市场供求状况,自行下浮确定。如客运班线车型等级、计费里程等发生变动,客运经营企业应及时申报。
通知要求,各客运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车站醒目位置公示客运班线票价,在所有营运车辆内张贴线路价目表,在客票(含电子客票) 上标明车型等级、政府指导价、当日执行价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蚌埠市市级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道路客运班线票价表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