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发生在六安的一起单方交通事故致死,死者家人向交通运输局索赔百余万元。法院是如何判决的?日前,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例。
大皖新闻记者12月5日下午了解到,六安人孙某驾驶货车在道路行驶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家人多次向交通运输部门索赔未果,遂以道路设计不合理、坡度过大、车辆坠落路旁地坑导致孙某死亡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当地交通运输局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00余万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认为,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孙某驾驶车辆在行经陡坡路段时操作失误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原告不能证明发生此次单方事故致孙某死亡与被告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发道路存在设计缺陷。四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该判决已生效。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根本价值追求,也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最大期待。”法官说,司法裁判必须秉持公平公正。本案中,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正裁判,杜绝“和稀泥式”判决,践行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陆中宣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