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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通报11月21日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原创 2022-11-22 08:10

大皖新闻讯  据芜湖发布公众号消息   11月22日,芜湖市发布11月21日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具体如下:

11月21日0-24时,该市新增9例无症状感染者(镜湖区4例,其中3例隔离点检出、1例重点人群检出;弋江区2例,1例隔离点检出,1例重点人群检出;鸠江区2例,隔离点检出;无为市1例,外省返回人员落地检出)。

截至11月21日24时,11月15日以来疫情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51例(镜湖区9例、弋江区7例、鸠江区31例、湾沚区1例、南陵县2例、无为市1例)。

新增的9例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4:汪某芬、王某霞、周某、梁某某,现住址镜湖区,系南翔万商疫情感染者的密接,已转定点医院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5:赵某某,现住址弋江区,为11月20日公布的刘某的密接,在隔离人员中检出,已转定点医院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6:钱某某,现住址弋江区,叉车司机。每日骑车往返瑞景苑家中和瑞丰商博城。15日、18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已转定点医院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7-8:王某、胡某翠,现住址鸠江区,系沈巷疫情相关人员密接,已转定点医院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9:高某辰,现住址无为市,11月20日乘坐D1611次列车(15车)到达济南,换乘G321次列车(10车)抵无为,闭环转运至隔离点。已转定点医院医学观察。

请广大市民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编辑 张大为

大皖新闻讯  据芜湖发布公众号消息   11月22日,芜湖市发布11月21日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具体如下:

11月21日0-24时,该市新增9例无症状感染者(镜湖区4例,其中3例隔离点检出、1例重点人群检出;弋江区2例,1例隔离点检出,1例重点人群检出;鸠江区2例,隔离点检出;无为市1例,外省返回人员落地检出)。

截至11月21日24时,11月15日以来疫情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51例(镜湖区9例、弋江区7例、鸠江区31例、湾沚区1例、南陵县2例、无为市1例)。

新增的9例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4:汪某芬、王某霞、周某、梁某某,现住址镜湖区,系南翔万商疫情感染者的密接,已转定点医院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5:赵某某,现住址弋江区,为11月20日公布的刘某的密接,在隔离人员中检出,已转定点医院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6:钱某某,现住址弋江区,叉车司机。每日骑车往返瑞景苑家中和瑞丰商博城。15日、18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已转定点医院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7-8:王某、胡某翠,现住址鸠江区,系沈巷疫情相关人员密接,已转定点医院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9:高某辰,现住址无为市,11月20日乘坐D1611次列车(15车)到达济南,换乘G321次列车(10车)抵无为,闭环转运至隔离点。已转定点医院医学观察。

请广大市民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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