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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法厅公开增选20名省级人民监督员

©原创 2022-11-21 17:46

大皖新闻讯  11月21日,安徽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增选第二届省级人民监督员的公告。记者获悉,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增选20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具体负责监督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含派出院)的办案活动。此次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8日止。

选任条件:年满23周岁并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记者了解到,根据《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规定》,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本次增选的省级人民监督员任期与本届省级人民监督员任期一致,从任命决定颁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届满后,符合选任条件可续任一届。

此次增选的省级人民监督员主要履行哪些监督职责呢?记者了解到,省级人民监督员可以通过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对省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增选的人民监督员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遵法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备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以及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

公告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不能担任人民监督员。省级人民监督员和市级人民监督员不得相互兼任。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曾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报名方式:个人自荐和单位或组织推荐

公告明确,此次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8日止,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或者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成为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均应当填写并提交《安徽省省级人民监督员选任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各1份,须将报名材料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安徽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邮编:230031,联系电话:0551-65982095),报名截止日期均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据了解,省司法厅将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意见、调取资料、组织面谈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审查。同时,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工作经历以及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要求等因素,择优提出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并从其他报名人员中补选。对经考察合格的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省司法厅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

编辑 陶娜

大皖新闻讯  11月21日,安徽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增选第二届省级人民监督员的公告。记者获悉,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增选20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具体负责监督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含派出院)的办案活动。此次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8日止。

选任条件:年满23周岁并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记者了解到,根据《安徽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规定》,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本次增选的省级人民监督员任期与本届省级人民监督员任期一致,从任命决定颁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届满后,符合选任条件可续任一届。

此次增选的省级人民监督员主要履行哪些监督职责呢?记者了解到,省级人民监督员可以通过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对省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增选的人民监督员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遵法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备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以及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

公告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不能担任人民监督员。省级人民监督员和市级人民监督员不得相互兼任。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曾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报名方式:个人自荐和单位或组织推荐

公告明确,此次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8日止,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或者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成为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均应当填写并提交《安徽省省级人民监督员选任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各1份,须将报名材料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安徽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邮编:230031,联系电话:0551-65982095),报名截止日期均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据了解,省司法厅将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意见、调取资料、组织面谈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审查。同时,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工作经历以及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要求等因素,择优提出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并从其他报名人员中补选。对经考察合格的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省司法厅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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