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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铲除以刘斌为首的涉黑恶团伙 现公开征集其违法犯罪线索

©原创 2022-11-19 09:18

大皖新闻讯  据芜湖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消息,2022年11月18日,芜湖市监察委员会、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芜湖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开征集以刘斌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通告称,近期,在芜湖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芜湖市公安局成立“7.28”专案组,经缜密侦查,一举铲除了以刘斌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11月4日,经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8名犯罪嫌疑人。下一步,芜湖市公安机关、检察院和纪检监察机关将密切配合、依法办案,坚决将该涉黑恶团伙绳之以法,还人民群众一方净土。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以刘斌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籍山镇一带,有组织频繁地实施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该犯罪团伙作案时间跨度长,被侵害人员多,为全面彻查刘斌等人违法犯罪事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请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受到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者及相关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检举和揭发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和涉案财产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一定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财产安全。

我们正告曾参与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或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的相关人员,要认清形势,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心存侥幸、拒不配合的,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对于包庇、窝藏、纵容该犯罪团伙成员的,或为其提供帮助、通风报信,隐藏、转移涉案财产,以及销毁隐匿证据,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和证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方式:

1.信件举报:芜湖市公安局“7.28”专案组。

2.电话举报:0553-2937500;

18805532835(周警官)、18805532615(宋警官)。

3.直接到芜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进行举报。

编辑  许大鹏

大皖新闻讯  据芜湖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消息,2022年11月18日,芜湖市监察委员会、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芜湖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开征集以刘斌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通告称,近期,在芜湖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芜湖市公安局成立“7.28”专案组,经缜密侦查,一举铲除了以刘斌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11月4日,经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8名犯罪嫌疑人。下一步,芜湖市公安机关、检察院和纪检监察机关将密切配合、依法办案,坚决将该涉黑恶团伙绳之以法,还人民群众一方净土。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以刘斌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籍山镇一带,有组织频繁地实施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该犯罪团伙作案时间跨度长,被侵害人员多,为全面彻查刘斌等人违法犯罪事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请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受到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者及相关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检举和揭发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和涉案财产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一定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财产安全。

我们正告曾参与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或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的相关人员,要认清形势,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心存侥幸、拒不配合的,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对于包庇、窝藏、纵容该犯罪团伙成员的,或为其提供帮助、通风报信,隐藏、转移涉案财产,以及销毁隐匿证据,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和证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方式:

1.信件举报:芜湖市公安局“7.28”专案组。

2.电话举报:0553-2937500;

18805532835(周警官)、18805532615(宋警官)。

3.直接到芜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进行举报。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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