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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城区这些路段11月26日起为严管路段

©原创 2022-11-18 18:52

大皖新闻讯   据休宁县人民政府发布公众号消息   11月17日,休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休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2年11月26日起,将休宁县城区部分道路确定为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路段(简称“严管路段”)。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管路段范围

1.萝宁街(萝宁街与齐云大道交口至萝宁街与万宁街交口)

2.率水路(率水路与萝宁街交口至率水路与蓝田路交口)

3.县前河路(县前河路与万宁街交口至县前河路与齐云大道交口)

4.白鹤溪路(白鹤溪路与黄山南路交口至白鹤溪路与体育场路交口)

5.玉宁街(玉宁街与萝宁街交口至玉宁街与莲花路交口)

严管日期

发布之日起至11月25日为公示期,从2022年11月26日起正式实施。

严管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行的。

(二)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停放、侵占人行横道或黄色网格线停放的。

(三)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让行的。

(四)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行驶、逆行、超员、未悬挂号牌上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雨)篷等影响驾驶安全的。

(五)行人翻越护栏、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管措施

按照严管路段“严查严管严控”要求,公安交警将通过现场查纠和智能交通设备抓拍等方式,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即时取证和处罚等严管措施,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 张大为

大皖新闻讯   据休宁县人民政府发布公众号消息   11月17日,休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休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2年11月26日起,将休宁县城区部分道路确定为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路段(简称“严管路段”)。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管路段范围

1.萝宁街(萝宁街与齐云大道交口至萝宁街与万宁街交口)

2.率水路(率水路与萝宁街交口至率水路与蓝田路交口)

3.县前河路(县前河路与万宁街交口至县前河路与齐云大道交口)

4.白鹤溪路(白鹤溪路与黄山南路交口至白鹤溪路与体育场路交口)

5.玉宁街(玉宁街与萝宁街交口至玉宁街与莲花路交口)

严管日期

发布之日起至11月25日为公示期,从2022年11月26日起正式实施。

严管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行的。

(二)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停放、侵占人行横道或黄色网格线停放的。

(三)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让行的。

(四)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行驶、逆行、超员、未悬挂号牌上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雨)篷等影响驾驶安全的。

(五)行人翻越护栏、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管措施

按照严管路段“严查严管严控”要求,公安交警将通过现场查纠和智能交通设备抓拍等方式,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即时取证和处罚等严管措施,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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