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舒城某木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近日急匆匆来到舒城法院,表示愿意履行执行义务,希望法院能够屏蔽失信名单。那么,法院同意了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舒城某木业公司向他人借款150万元未偿还,债权人向舒城县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公司仍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随后的经营中,公司因资金紧张,向银行申请贷款,但因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银行拒绝向该公司发放贷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只得前来法院,希望屏蔽自己的失信名单。
鉴于上述情况,在舒城法院的协调下,该案申请执行人与该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屏蔽该公司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舒城法院及时总结案件经验,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失信被执行企业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俞仲康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