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旌德县人大消息,2022年10月26日,旌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黄晶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汪艳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李加祥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 彭玲 打开APP阅读全文
大皖新闻讯 据旌德县人大消息,2022年10月26日,旌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黄晶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汪艳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李加祥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