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0月25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安徽省能源局关于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的公示》。
公示显示,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加快2021年存量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并网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93号),结合项目梳理情况及市县发展改革委意见,省能源局拟收回未按要求期限开工建设,并网投运的中远溪濉溪县南部分散式风电场等42个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方式向省能源局反映,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件: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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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清单
(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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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