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芜湖市鸠江区法院10月25日发布,近期,鸠江区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通过充值返利诈骗的案件,作出审理判决,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自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周某某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通过购买来的非本人注册QQ及建立明星粉丝QQ群,采取群内成员禁言手段,以管理员身份在QQ群中以明星福利为噱头,发布虚假充值返利活动,称充值100元返利1000元,充值300元返利3000元等,并制作虚假返利成功图片发送至QQ群或者被害人个人,令被害人信以为真,要求参加活动的被害人私加管理员QQ或微信,让被害人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扫描从专门提供收款二维码的“码商”处借来的收款二维码进行付款,以此诈骗被害人钱财。累计诈骗金额111310.66元,其中周某某获利53770.66元。共行骗15人,其中大部分为未成年人,均利用父母的手机进行扫码支付。
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诈骗平台,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周某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主动退出部分违法所得,酌定从轻处罚。法院查明案情,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