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省医保局网10月10日消息,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据暂行办法,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的受理、认定、录入全部流程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待遇。
暂行办法规定的认定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提交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申请表,以及与申请病种相关的病历资料(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或检查资料等。
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应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皖事通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渠道接受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线上申请。同时优化线下受理经办管理服务,参保人员现场申请的纸质材料,符合鉴定标准的,可通过高拍仪等设备,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以线上推送的方式,将申请材料随机推送至鉴定专家库相关专业组,由鉴定专家在线上审核端进行待遇认定,出具认定意见。经鉴定专家认定符合待遇享受标准的,医保部门应根据认定意见予以审核确认并及时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受理、认定、录入全部流程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待遇。
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员的受理结果,并提供线上查询、电话查询功能。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工作。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