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六安一对婆媳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近日被移送起诉。大皖新闻记者9月29日从小南海派出所民警处了解到相关案情。
9月9日,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小南海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周某云(女,汉族,1978年生)和汤某英(女,汉族,1949年生)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随后被金安分局取保候审。后经调查证明,犯罪嫌疑人汤某英与周某云系婆媳关系。犯罪嫌疑人周某云在六安城区生产卤菜后售卖给居民。犯罪嫌疑人汤某英则在位于金安区双河镇老家非法种植罂粟并收获罂粟壳。
今年8月底,犯罪嫌疑人汤某英将其储存的19个罂粟壳带至六安市城区,其认为在卤菜中添加罂粟会增加卤菜口感,遂主动将罂粟提供给犯罪嫌疑人周某云。9月3日至9月9日,犯罪嫌疑人周某云在淠绿新村小区F8号楼11号储藏室里生产卤菜时,将罂粟添加在卤汤中,后将生产的卤菜卖予他人食用,销售额达六千余元。
经鉴定,在现场查获的卤汤和植物状毒品疑似物中检出吗啡成分。
犯罪嫌疑人周某云和汤某英到案之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认罚。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周某云、汤某英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依法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刘俊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