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广德市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广德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广德市人民医院原外联办工作人员徐东升受贿罪一案,被告人徐东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被告人徐东升受贿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9年底至2017年10月,被告人徐东升在担任原广德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期间,利用其在医疗试剂耗材申报采购申请、建议、推荐等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49.2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另查明,徐东升在接受监察机关调查期间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其家属代为向监察机关退缴全部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东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徐东升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退出全部赃款,且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徐东升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并签字具结,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