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9月23日上午,宿州高速交警在盐洛高速宿州北收费广场对一辆运载危化品车辆检查时发现,该车运载了24.90吨液氯,竟然没有办理剧毒化学品通行证。目前,涉事车辆被安全移交到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9月23日11时45分,宿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执勤民警依托宿州北执法站对“两客一危”检查。在对一辆车牌号为鲁CR36XX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疲劳驾驶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执勤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张某支支吾吾,只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剧毒危险品押运员证,而没有最为关键的剧毒化学品通行证。经调查,该车运输的是液氯,净重24.90吨,由江苏淮安运往宿州埇桥,但未取得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等相关运输手续。据了解,液氯属于剧毒危险化学品,在常压下即可气化通过空气传播,吸入人体后会引起反射性呼吸抑制等中毒现象,甚至致人死亡,一旦发生泄漏,后果不堪设想。
宿州高速交警依据《危险化学安全管理条例》及《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控制该驾驶员,将该车停放至安全地点,上报上级单位,请求相关主管部门增派警力前来处置。目前已将涉案人员、车辆安全移交给治安部门,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宋曙光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