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消息,近日,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开发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通知提出,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树立整体安全风险意识,组织开展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督促园区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及时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筑牢开发区安全发展的“基石”。
通知要求,对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开发区及发生过亡人事故的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纳入联合惩戒名单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提高执法检查频次。严格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杜绝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等执法“宽松软”现象。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知还要求,严格项目准入把关。根据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明确项目准入条件,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专项评估论证内容,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格安全设计管理,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依法限制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驻;开发区要建立并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经限期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清退。
据统计,2016 年至 2020 年,全省共发生各类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312 起,其中省级以上开发区工贸行业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217起,占69.6%,事故占比大,直接影响开发区的安全发展,做好开发区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