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网消息,8月29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该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其中提出,子女购房可申请提取一次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一、调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时限。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自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二、调整购买住房提取金额。
购房提取金额不超过房价总额减去贷款的差,即应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同时不超过提取当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至少保留10元)。
三、调整在马鞍山市购房的职工家庭使用政策。
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的,子女购房可申请提取一次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在异地购房的,未婚子女首次购房可以申请提取一次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四、调整异地职工在马鞍山市购房贷款条件。
在异地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可向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需本人或配偶户籍在马鞍山市的限制,其他相关条件仍需符合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五、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一年。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