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8月29日,大皖新闻记者从黄山市休宁县警方得知,近日,休宁县公安局蓝田派出所办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
2022年8月,蓝田镇一村民吴某某在休宁县蓝田镇的某山场安放了一个捕兽夹,用于猎捕野生动物。8月8日晚,一只黄麂被吴某某安放的铁夹夹住,其遂将该黄麂拿回家宰杀褪毛准备食用,后被民警查获。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吴某某自以为其所在村庄地处偏远,不易被警方发现,嘴馋就下夹子猎捕野生动物为食,曾多次在村附近山场下野兽夹,非法狩猎野兔、黄麂等野生动物。
面对民警,吴某某表示对自己犯罪的行为非常后悔,称再也不贪嘴了。目前,吴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野生动物黄麂,隶属哺乳纲、偶蹄目、鹿科,为体型较小的鹿科动物,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安徽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涉嫌违法犯罪,请大家切勿一时贪嘴铤而走险,否则难逃法律的制裁。
程鑫 大皖新闻记者 吴永泉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