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相山法院消息,8月25日,淮北相山区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相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春等15人开设赌场案。相山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春等15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春伙同被告人蒋某平、刘某等人在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杜集区、萧县等地以投放赌博机的形式开设赌场非法牟利,共非法获利二十五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春伙同被告人杨某远等人开设赌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公诉机关结合全案围绕定罪量刑发表控诉意见,在审判长的主持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1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