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炎炎夏日,许多市民喜欢在聚餐时喝一些啤酒来消暑。很多驾驶员认为酒后骑摩托车交警不会查处。近日,芜湖鸠江交警在夜间专项整治行动中,一个多小时在同一路段连续查处三起摩托车酒驾行为。
8月19日20时许,芜湖市交警支队鸠江交警大队民警按照上级部署,在长江北路波尔卡路段设卡开展“畅安8号”酒醉驾等突出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20时30分许,冯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酒驾查缉点时,被鸠江交警二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21时10分许,巨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酒驾查缉点时,被交警现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巨某某带回作进一步调查时,发现其驾驶车辆无号牌,属饮酒、无牌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21时30许,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酒驾查缉点时,被民警现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三名摩托车驾驶员给予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摩托车也是机动车,无论是骑摩托车,还是开车,坚决不能酒后驾驶。饮酒后驾车,情绪容易冲动,往往会出现超速驾驶的行为,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请广大司机朋友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梁福保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