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成立公司采取发放广告宣传册、召开宣传会、发放礼品、许诺高额利息等方式,针对老年群体宣传公司生态旅游,吸引老年人投资,造成多名老年人被骗。8月15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受害老人达120名的集资诈骗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1月25日,被告人孙某关注册成立江苏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任法定代表人。2021年8月底,被告人谷某潭与孙某卫、叶某某(均另案处理)相约到蚌埠市实施非法集资活动,谷某潭与孙某卫约定,由孙某卫找公司在该市进行非法集资,谷某潭负责公司的运营和找业务员拉人投资,骗取来的集资款孙某卫提成27%,谷某潭及其团队提成57%,以利息等方式直接返回给被害人16%。同时,孙某卫指使被告人郑某海到蚌埠公司负责收钱,收取现金时,当日与谷某潭按约定比例分成,如POS机交款,则隔天分成。2021年9月1日,孙某卫邀约孙某关出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指使孙某关办理多张手机卡、银行卡和POS机供公司使用。
2021年9月8日,孙某关在蚌埠注册成立江苏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蚌埠第一分公司。2021年9月9日,被告人谷某潭、贾某峰、王某冈、张某林、杨某芹(另案处理)等人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使用虚假姓名,以投资江苏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与百余名群众签订虚假项目合作开发合同非法吸收社会资金。收取资金后,孙某卫、谷某潭等人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将投资款瓜分。同年9月23日,被告人谷某潭又联系了李某(另案处理),李某带领另一个团队到蚌埠接手谷某潭团队,后谷某潭团队撤离蚌埠,由李某团队使用虚假姓名利用江苏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继续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至案发。2022年6月8日,经安徽安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孙某关等人骗取被害人投资款共计105.82万元,谷某潭团队骗取投资款96.66万元,李某团队骗取投资款8.36万元。其中张某林参与骗取投资款12.58万元、王某冈参与骗取投资款20.58万元、贾某峰参与骗取投资款11.77万元。
案发后,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分别扣押被告人谷某潭涉案款33万元、被告人张某林涉案款12.58万元、被告人王某冈涉案款20.58万元、被告人贾某峰涉案款11.77万元、叶某某涉案款16.73万元、杨某芹涉案款2万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孙某关等6人涉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因该案涉案数额巨大、案情复杂,将择期宣判。
彭佳佳 谷雪莲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李勇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