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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贪污、挪用公款 安徽一粮油公司4名干部受审

©原创 2022-07-27 09:11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宣州法院消息,7月26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余某贪污、挪用公款、被告人彭某、赵某、陈某贪污一案,并组织市财政、市交通、市发改委(粮食局)和区纪检监察系统等机关单位干部二百余人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涉粮职务犯罪案件警示教育。为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该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进行线上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5月30日,经宣城市粮食局批准,国有企业宣城市粮食储备库与民营企业安徽某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业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安徽某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油公司),宣城市粮食储备库占股 51%,同时同意时任米业公司董事长的被告人余某任粮油公司执行董事,负责粮油公司的全面管理,被告人彭某任粮油公司经理,负责粮油公司的日常经营。2019年6月,被告人赵某任粮油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粮油公司的粮食收购入库、存储等工作。2019年7月,被告人陈某任粮油公司仓储科科长,负责粮油公司原粮采购工作。在粮油公司任职期间,被告人余某、彭某共同侵吞、骗取公共财物165万元,被告人彭某、赵某、陈某共同骗取国有财物60万元,其中余某个人分得101万元,彭某个人分得48万元,赵某个人分得15万元,陈某个人分得15万元。被告人余某挪用公款1200万元,截至案发,尚有513万余元未退还。

旁听人员全程观看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上了一堂震撼人心的警示教育课,将以该案为鉴,铸牢拒腐防变的底线,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

编辑 彭玲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宣州法院消息,7月26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余某贪污、挪用公款、被告人彭某、赵某、陈某贪污一案,并组织市财政、市交通、市发改委(粮食局)和区纪检监察系统等机关单位干部二百余人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涉粮职务犯罪案件警示教育。为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该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进行线上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5月30日,经宣城市粮食局批准,国有企业宣城市粮食储备库与民营企业安徽某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业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安徽某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油公司),宣城市粮食储备库占股 51%,同时同意时任米业公司董事长的被告人余某任粮油公司执行董事,负责粮油公司的全面管理,被告人彭某任粮油公司经理,负责粮油公司的日常经营。2019年6月,被告人赵某任粮油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粮油公司的粮食收购入库、存储等工作。2019年7月,被告人陈某任粮油公司仓储科科长,负责粮油公司原粮采购工作。在粮油公司任职期间,被告人余某、彭某共同侵吞、骗取公共财物165万元,被告人彭某、赵某、陈某共同骗取国有财物60万元,其中余某个人分得101万元,彭某个人分得48万元,赵某个人分得15万元,陈某个人分得15万元。被告人余某挪用公款1200万元,截至案发,尚有513万余元未退还。

旁听人员全程观看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上了一堂震撼人心的警示教育课,将以该案为鉴,铸牢拒腐防变的底线,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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