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7月7日,据阜阳发布微信公号消息,阜南县发布两则人事任免通知。
南政人〔2022〕10号关于王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22年7月3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利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艳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代涛同志任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张少飞同志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黄峥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丁金杰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张泽怀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免去冷大海同志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杨守华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职);
免去陈大杰同志的县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李玉龙同志任县水利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李怀伟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免去陈亮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张奇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阜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教导员、一级警长刘开献同志挂职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时间2年。
南政人〔2022〕11号关于赵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2022年7月3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赵明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华松同志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朱文俊同志任县中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生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免去其县红十字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杨晓波同志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姚晓梅同志任县红十字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磊同志任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俊标同志任县地方金融监管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其辽同志任县中心机灌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宁咏梅同志的县中心机灌站站长职务(保留原副科级待遇)。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