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截止到2021年底,宣城市区机动车停车泊位总量约16.3万个;宣城市区汽车保有量约14.8万辆,停车位供给比例为1:1.1倍;计划2022至2025年市本级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7200个……6月28日,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布了该市便民停车行动实施情况。
市本级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7200个
“根据《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人口规模在50万以下的城市,停车位供给总量宜控制在汽车保有量的1.1-1.3倍’。”宣城市城管局负责人介绍,截止2021年底,宣城市区机动车停车泊位总量约16.3万个,市区汽车保有量约14.8万辆,停车位供给比例为1:1.1倍。虽然宣城市城区停车泊位总量与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基本达到国家标准,但各类泊位供给结构不尽合理,区域分布不够均衡,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现象依然存在,新建小区地下车库使用率不高,城郊货车停车泊位不足。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宣城市制定了《宣城市便民停车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计划2022至2025年,宣城市本级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7200个,宁国、广德市各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4000个,郎溪、泾县各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3200个,绩溪、旌德县各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2400个,并按照规定比例配建充电桩,持续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新建住宅停车位应按10%比例配建充电设施
《方案》要求包括住宅小区、医院、商业综合体在内的项目,要严格落实停车泊位配建,同时城区要加大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充分挖掘城市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方案》还提出,要统筹停车资源,鼓励公共建筑、单位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晚间、节假日对外开放,住宅小区停车泊位白天对外开放。
对于新能源车越来越多,充电设施却无法满足需求的问题。上述《方案》中提出,要完善停车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按10%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且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比例不低于20%,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对于停车收费的问题,宣城市计划逐步将市区道路全部纳入停车收费管理范围,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中心城区高于非中心城区,”的原则,实行“分区、分类、分时”等差别化停车收费管理机制。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