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2022年6月27日凌晨,一辆货车和私家车在路口因抢行信号灯发生争执,双方车辆在下一路口等候信号灯时,再次发生争执。私家车司机发现货车司机有酒驾嫌疑,遂举报对方酒驾。货车现场更换司机后离开,私家车一路跟踪报警。6月27日,记者从当地交警部门获悉,同一辆货车上2个司机都涉嫌酒驾。
当日凌晨1时许,阜阳警方接群众报警,有货车司机涉嫌酒驾。民警赶到现场,现场询问发现,被举报车辆是一辆冷链运输专用货车,系营运车辆。当天零时20分许,双方车辆沿着阜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少年宫路口时,私家车驾驶人感觉前方货车故意阻挡,导致其在信号灯放行周期内未能正常通过。双方车辆驾驶人发生争执,在下一路口等候信号灯时,货车驾驶人杨某下车与对方发生口角争执。私家车驾驶人发现对方有酒驾嫌疑,遂报警举报货车司机酒驾。
得知对方已报警,货车由车内另外一名男子驾驶离开。货车行驶至河滨路路段后停在路边,喊来第三位男子,欲将货车开走时被举报人再次拦停。值班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经对现场人员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发现,当晚曾驾驶货车的两名男子杨某、曹某均涉嫌酒驾。
经查,货车司机杨某,1987年出生,颍泉区居民,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9mg/100ml;杨某属第二次饮酒驾驶,2016年曾因饮酒后驾车被警方查处一次。纠纷现场,驾驶货车离开的司机曹某,2001年出生,颍泉区居民,属无证驾驶。曹某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8mg/100ml。
办案民警介绍,饮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比较严厉,无证驾驶、二次酒驾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杨某因涉嫌二次酒驾营运车辆,将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7000元的严肃处理;曹某涉嫌无证且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也将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7000元的严肃处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王振宇 摄影报道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