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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离婚登记处挥刀刺伤妻子 男子被判处1年3个月

©原创 2022-06-10 16:02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淮上区法院消息,一男子在离婚登记处因一时气愤,趁妻子不注意,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妻子,致其妻子多处受伤。日前,淮上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洪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22年1月25日,被告人洪某在蚌埠市淮上区婚姻登记处二楼离婚登记室内,因离婚问题发生口角,其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其妻子朱某某刺伤,后自行到蚌埠市公安局淮上分局小蚌埠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经鉴定,伤者朱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洪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洪某有自首且认罪认罚,对其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洪某在公共场所持刀实施伤害行为,且致被害人多处轻伤,酌情予以从重处罚。综上,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彭玲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淮上区法院消息,一男子在离婚登记处因一时气愤,趁妻子不注意,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妻子,致其妻子多处受伤。日前,淮上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洪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22年1月25日,被告人洪某在蚌埠市淮上区婚姻登记处二楼离婚登记室内,因离婚问题发生口角,其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其妻子朱某某刺伤,后自行到蚌埠市公安局淮上分局小蚌埠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经鉴定,伤者朱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洪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洪某有自首且认罪认罚,对其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洪某在公共场所持刀实施伤害行为,且致被害人多处轻伤,酌情予以从重处罚。综上,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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