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王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拦查,同车的妻子蒋某,则因将车交给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被交警处罚。5月1日,记者从阜阳交警部门获悉,王某被处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严肃处理。蒋某被罚款500元。
2022年4月29日14时许,阜阳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向阳路大桥南侧路段开展查缉酒驾集中行动。民警在对一辆别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有酒驾嫌疑。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为80mg/100ml,恰好达到了醉酒标准的最低临界数值。民警随后将其带往医院抽血送检。
经查,司机王某,45岁,颍东区袁寨镇居民。2016年曾因醉酒驾驶被江苏苏州警方查获,被当地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其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当天中午,王某在家中饮酒,饭后,妻子蒋某驾车带着王某准备前往城区办事。车辆行至东三环附近时,妻子蒋某对城区路况不熟,就将车辆交给了丈夫王某驾驶。车辆驶出几公里后被交警查获。4月30日,血检结果显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9.6mg/100ml,未达到醉酒标准,属饮酒状态。
5月1日,记者从阜阳交警部门获悉,蒋某明知丈夫王某的驾驶证已被吊销且当天中午饮酒,仍将车辆交于王某驾驶,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500元的严肃处理。王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酒后驾驶,被处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严肃处理。
王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王振宇 摄影报道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