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2022年4月28日,滁州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徐义洁为南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洋的南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中杰为南谯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孙倩倩为南谯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武建兵为南谯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万仁君为南谯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雨田为南谯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杜存茹为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余伟光、杨华勇、唐海军、张艳、唐蓉、刘兴胜、丁黎为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吴拳的南谯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许宁的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童军、况敬文、刘松迎、胡自强、宁静、张超凝的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于接受张跃武等辞去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4月28日 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跃武、陈东健、徐义洁提出辞去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跃武、陈东健、徐义洁辞去南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