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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解除部分区域封控管控措施

©原创 2022-04-26 20:3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4月26日,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消息,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4月27日6时起,解除以下封控区、管控区相关管控措施:

一、解除封控区名单

1、天森国际花都A15栋2单元、A18栋1单元、C5栋1单元

2、永福嘉园翠竹苑1号楼1单元、7号楼1单元  

3、新世纪豪园东院14号楼2单元、18号楼1单元

4、十八集安置小区5号楼5单元、10号楼1单元

5、平安路鸿运楼1栋3单元

6、天弘御景5号楼2单元

7、聚宝路北侧油坊小区自建房

8、城东大厦向西康达小区7栋

9、琉璃街1号楼4单元

二、解除管控区名单

1、天森国际花都小区

2、永福嘉园翠竹苑小区

3、新世纪豪园东院小区

4、十八集安置小区

5、平安路鸿运楼

6、天弘御景小区

7、聚宝路北侧油坊小区

8、城东大厦向西康达小区

根据皖疫防办〔2022〕90号通知规定,封控区、管控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封控管控:1.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2.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3.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解封市指挥部将及时发布通告。

“解封”不等于“解防”。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持续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广大市民要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切实增强防疫意识、落实防疫措施、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编辑 陶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4月26日,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消息,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4月27日6时起,解除以下封控区、管控区相关管控措施:

一、解除封控区名单

1、天森国际花都A15栋2单元、A18栋1单元、C5栋1单元

2、永福嘉园翠竹苑1号楼1单元、7号楼1单元  

3、新世纪豪园东院14号楼2单元、18号楼1单元

4、十八集安置小区5号楼5单元、10号楼1单元

5、平安路鸿运楼1栋3单元

6、天弘御景5号楼2单元

7、聚宝路北侧油坊小区自建房

8、城东大厦向西康达小区7栋

9、琉璃街1号楼4单元

二、解除管控区名单

1、天森国际花都小区

2、永福嘉园翠竹苑小区

3、新世纪豪园东院小区

4、十八集安置小区

5、平安路鸿运楼

6、天弘御景小区

7、聚宝路北侧油坊小区

8、城东大厦向西康达小区

根据皖疫防办〔2022〕90号通知规定,封控区、管控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封控管控:1.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2.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3.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解封市指挥部将及时发布通告。

“解封”不等于“解防”。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持续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广大市民要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切实增强防疫意识、落实防疫措施、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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