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谢谢法院主持公道、谢谢法官费心,我们真的很感激你们做的这一切!”4月22日下午,随着申请人储某在领款手续上签字、捺手印,一件5年前立案执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霍山法院综合运用多种执行强制措施的基础上,被圆满画上句号。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4月25日下午了解到,在2016年11月,储某的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留下年逾古稀的储某老夫妻二人、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和年仅4岁的女儿,同村肇事者董某被判决给付赔偿款共计3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董某未履行义务。2018年3月,四名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以家庭经济困难、无固定收入等为由,始终拒绝履行义务,霍山县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在拘留期间,其家人代为偿还5万余元,经申请人同意,对董某提前解除拘留。董某与储某等人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分期给付剩余款项。
经过前期的一系列查询及走访, 承办法官未发现被执行人董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家庭经济状况一般,依据以往办案经验,法官从法律后果和情理角度入手,希望被执行人能够换位思考、信守承诺,让两位老人和幼童有个安稳的生活条件。在法律的威慑和承办法官的告诫教育下,在外务工的董某按照约定每年足额支付赔偿款。另外,为保障老人和孩童的正常生活,霍山法院积极为申请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5万余元。
4月22日,考虑到储某年事已高、腿脚不便,加之疫情影响,乡村交通受阻,执行法官主动来到距离县城40公里外、地处大山之中的储某家里,在村委会干部的见证下,这起执行案圆满画上句号。
童晓文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