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 2022年3月起,萧县男子武某纠集朋友和其女友一起将银行卡租借给诈骗团伙使用。4月12日,萧县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3月起,武某(男,36岁,萧县庄里人)纠集其好友耿某某(男,22岁,萧县庄里人),刘某某(女,24岁,湖南人)共同为诈骗团伙提供便利。其中,耿某某与女友刘某某将自己的银行卡租借给诈骗团伙使用,武某则将钱款转移给诈骗团伙,以此达到帮助犯罪团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目的,而三人则会从中获取一定好处。
三人的行为很快引起警方注意,萧县公安局张庄寨派出所组织侦查,对犯罪线索进行深入摸排,对三人的行踪展开进一步追查。4月11日,办案民警确定耿某某、刘某某的位置在萧县马井镇,遂立即对二人展开追捕,最终在萧县八公里附近将二人抓获。同日,办案民警在庄里镇将武某抓获归案。
三人到案后,如实向警方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4月12日,武某、耿某某、刘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怡君 宋爽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