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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未明码标价 金寨一粮油店被罚款3000元

©原创 2022-04-08 17:37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金寨县委宣传部消息 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稳定、物价平稳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近日,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不断强化粮油、肉、蛋、蔬菜、防疫用品等物价监管。

4月8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物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燕子河镇一粮油经营户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所售大米价格,县市场监管局随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经初步调查,该经营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明码标价销售商品。

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涉嫌违法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元。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经营单位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配合政府做好基本民生物资和防疫物资的保供稳价工作,不得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编辑 张大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金寨县委宣传部消息 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稳定、物价平稳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近日,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不断强化粮油、肉、蛋、蔬菜、防疫用品等物价监管。

4月8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物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燕子河镇一粮油经营户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所售大米价格,县市场监管局随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经初步调查,该经营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明码标价销售商品。

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涉嫌违法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元。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经营单位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配合政府做好基本民生物资和防疫物资的保供稳价工作,不得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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