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3月15日,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关于刘存磊同志代理市长的决定。
鉴于章周中同志已辞去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决定:刘存磊同志代理市长。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陶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3月15日,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关于刘存磊同志代理市长的决定。
鉴于章周中同志已辞去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决定:刘存磊同志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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