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淮北市人民检察院3月12日上午发布的消息,3月11日上午,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徽省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汪理文(副厅级)受贿一案,在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5年,被告人汪理文在担任黄山市财政局局长、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552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汪理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以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公诉人详细阐述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本案的警示教育意义。被告人汪理文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检察机关简洁、高效、有力的指控及以案示警教育,得到了旁听人员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