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蚌埠市民陈某、徐某二人在喝酒后乘坐杨某驾驶的出租车,因嫌出租车速度慢而殴打司机杨某,为此,陈某、徐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因陈某、徐某与杨某就赔偿事宜发生争议,杨某将陈某、徐某告上法庭。近日,在蚌埠市蚌山区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徐某当庭赔偿杨某医疗费等损失4183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1月,被告陈某、徐某酒后乘坐原告杨某驾驶的出租车,因嫌杨某驾驶的速度慢,在出租车行驶过程中以及驾驶到解放路桥附近殴打杨某,致使杨某头部缝十针且多处软组织挫伤。杨某虽未住院治疗,但支出医疗费1033元。后陈某、徐某均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因陈某、徐某未赔偿杨某医疗费等相关损失,杨某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对陈某、徐某酒后失当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明理释法后,给双方提出调解意见和建议,陈某、徐某当即表示愿意赔偿杨某相应损失,并当庭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陈维维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