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公安交警在线消息,为切实发挥警示作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现将马鞍山市1月份“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突出违法车辆”“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曝光如下:
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胡昌鹏,身份证号:340521********0015,夏川平,身份证号340521********5438,终生禁驾原因: 发生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判定终生禁驾;
陶功翔,身份证号340521********3336;赵山,身份证号342625********0014,终生禁驾原因: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判定终生禁驾。
突出违法车辆
请上述车辆所有人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并引以为戒,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陋习;交警部门也将重点加强对交通违法多发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安全文明驾驶。
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现对以上车辆及所属企业曝光,请上述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消除安全隐患,严禁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典型事故案例
一、闯红灯
2022年1月21日13时54分许,吴某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沿雨山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佳山路交叉口越过停止线后停车时,与任某驾驶的后载卫某的沿佳山路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此的电动车相碰,事故致任某、卫某受伤,两车损坏。经查,引发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任某通过路口时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
二、追尾
2022年1月5日20时16分许,陈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宁芜高速由马鞍山往芜湖方向行驶至太白服务区路段时,追尾前方贾某驾驶的同向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事故致两车损坏,陈某受伤。该起事故中,陈某驾驶车辆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是引发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三、随意变道
2022年1月10日6时41分许,王某驾驶重型普通货车沿天门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战备舟桥处路段时,向右变道与刘某驾驶的同向行驶的小轿车相碰,事故致刘某受伤,两车损坏。该起事故中,王某在道路上行驶变道时未确保安全,让右侧直行车辆先行,是引发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四、未依次通行
2022年1月21日21时23分许,张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将江东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曙光路交叉口时,与王某驾驶的同向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碰,事故致两车损坏。该起事故中,由于施工路段道路压缩,车辆在进入路口时未依次通行,引发碰擦事故。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