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2月21日,记者从桐城警方获悉,近日,桐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转移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财物案件,行政处罚一名违法行为人。
2022年2月12日,桐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报警称:有人故意转移被依法查封的冷链食品。经查:2022年2月11日,桐城市某农产品批发市场内一辆冷藏运输车因装有不能提供相关手续的冷链食品,被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依法进行贴封条查封。
当晚,违法行为人熊某根明知该冷藏车被行政机关贴封条查封,仍故意揭开封条将车内冷链食品转移至桐城市和平路菜市场冷库进行储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桐城市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熊某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张婧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吕欢欢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