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淮上法院消息,男子苏某多次化名冒充人民警察,以为同事捐款、交党费、租房装修等名义,骗取被害人钱财。近日,淮上法院对被告人苏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苏某冒充人民警察,化名孔哲伟,2020年10月份左右与被害人王某结识并交往,期间,被告人苏某以为牺牲警察同事捐款、交党费、租车等事由,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0.9万元。2021年7月与被害人熊某结识并交往。2021年7月至8月,苏某以开设商铺需要租房装修,骗取被害人熊某人民币2万元。又以可以低价购买海关查扣车辆为名,诱骗被害人熊某支付人民币4.25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同时,被告人苏某虚构其认识海关人员,可以低价帮助被害人刘某购买海关查扣车辆为名,骗取刘某人民币2万元。后被害人刘某识破其虚假警察身份,退还刘某人民币2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苏某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他人,尤其在涉及金钱交易时应该充分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