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姐夫与小舅子一起喝酒,没成想一起酒驾后又一起被查。2月2日晚,濉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濉溪县经济开发区开展夜查行动,20时40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皖FM2***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余某某浑身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余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分钟左右后,另一辆车牌号为粤E2Q***小型轿车紧接着驶来,执勤民警示意停车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陈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现场,余某某与陈某某一碰面,气氛就开始尴尬起来。原来,两名饮酒驾驶人员不仅相识,还是一家人。余某某系陈某某姐夫两人是“姐夫”与“小舅子”的关系。当晚,两人一起聚餐喝酒,散场后分别驾车回家,没成想被交警逮了个正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采访了解到,春节假期以来,濉溪交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加大对午后、夜间、凌晨等重点时间节点的管控,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此次行动,共出动警800余人次,查处酒后驾驶15起,其中醉酒驾驶3人、饮酒驾驶12人。
民警提醒,酒后驾驶,害人害己。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请司机朋友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于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交警将严查酒驾不放松。
李惠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吕欢欢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