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灵璧发布微信公号消息,12月31日,灵璧发布关于涉疫火龙果的风险提醒。
2021年12月30日晚10时,接蚌埠市淮上区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示: 2021年12月28日,由蚌埠市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购进的1件越南进口的火龙果,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流调,同批次部分火龙果于12月27日流入灵璧县高楼镇佰佳乐超市。
一、凡12月28日7时——12月30日23时在灵璧县高楼镇佰佳乐超市购买红心火龙果的人员,请立即停止食用,避免接触,并向灵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灵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相应防控措施。(电话:0557-6882821;0557-6882321;0557-6081240)
二、凡12月28日7时——12月30日23时到过灵璧县高楼镇佰佳乐超市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携带身份证到辖区核酸采样点(各乡镇卫生院、灵璧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后续相关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
编辑 陶娜